关于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院开展“四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6-29 浏览量: 8708次

各党支部、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四德工程建设,激励全院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促进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在全院上下营造知荣辱、讲正气、做奉献、促和谐的时代风尚,经研究,现决定自2018年起,每年进行两次“四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为目标,以淄博市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思路为抓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重点,深入开展“四德”模范评选活动

    二、评选内容

   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要求,评选推荐社会公德类--爱德模范、职业道德类--诚德模范、家庭美德类--孝德模范和个人品德类--仁德模范四大类模范人物,其中诚德模范将作为医院年度“诚信人物”评选候选人。 

    三、评选范围

    全院干部职工。

    四、评选标准

    “四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四德”模范的类别标准(能符合其中一两点,事迹典型即可):

    (一)爱德模范标准。(社会公德)

    1.爱护环境。即节约资源,提倡环保,维护环境清洁,倡导低碳生活。

    2.关爱他人。即待人和善,对人宽容,热心助贫帮困,敢于见义勇为。

    3.奉献社会。即亲仁善邻,关注民生,参加志愿服务,热心公益事业。

    (二)诚德模范标准。(职业道德)

    1.爱岗敬业。即诚实敬业,廉洁行医,业务能力过硬,勇于工作创新。

    2.诚实劳动。即依法办事,为民务实,严格办事规章,优化便民质量。

    3.诚信待人。即礼貌谦逊,对人坦诚,坚持信守承诺,办事讲究公道。

    (三)孝德模范标准。(家庭美德)

    1.敬老养老。即尊重老人,孝敬父母,经常回家看看,悉心照料父母。 

    2.恩爱和睦。即男女平等,互敬互爱,营造和谐氛围,家庭幸福美满。

    3.爱抚幼小。即关爱子女,帮扶幼小,树立良好形象,引导正确成长。

   (四)仁德模范标准。(个人品德)

    1.高尚豁达。即精神纯洁,勤劳善良,勇于担当奉献,保持胸襟开阔。

    2.乐观宽容。即精神愉快,气量大度,积极工作生活,宽恕他人过错。

    3.修身感恩。即修德修智,报答感谢,力争德才兼备,常怀感恩之心。

    五、评选程序

   (一)党支部推荐。各党支部所辖科室选择本支部范围内事迹突出的典型事例民主推荐至党支部,党支部研究公示后推选出4人(每一个类别选一个模范代表)作为2018年上半年支部“四德”模范候选人,并填写模范候选人推荐表、“四德”模范汇总表,上报院党委办公室。

   (二)院党委研究。由院党委根据候选人事迹的先进性、代表性、真实性,对各党支部推选候选人的材料和事迹进行审核、评定,审核确定后张贴上半年四德榜。

  (三)宣传表彰。评选出的模范人物医院将利用院微信公众号、院内网站、宣传展示牌对“四德”模范先进事迹广泛宣传。并开展“四德”模范宣讲活动,以此影响全院干部职工学典范,从而推动全院道德水平提升。年底召开表彰大会,对“四德”模范优秀标兵进行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把开展“四德”模范评选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评选活动与当前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管理、落实部署。要立足医院工作特点,完善先进典型培育和激励机制,大力挖掘培育先进典型,按照评选标准,如实推荐“四德”模范候选人

  (二)各党支部务必于201875日前做好“四德”模范推荐工作,并将“四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四德”模范汇总表及电子版一同报院党委办公室。

   (三)各支部要把“四德”模范的宣传贯穿始终,在支部大力宣传医院“四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在全院形成学习“四德”模范、关爱“四德”模范、重视“四德”模范、争当“四德”模范的良好道德风尚,促使医院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的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