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9-02 浏览量: 8023次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力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我院重点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一、门诊就诊须知 (一)来院就诊前,请通过“爱山东”APP或“健康淄博公众号”网上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 (二)请正确佩戴口罩,扫描“场所码”、出示行程码、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体温检测、流行病史调查后进入门诊。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持身份证凭纸质核酸检测报告(检测标贴)就诊。 (三)为避免交叉感染,无检查需要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减少陪诊人员,按顺序排队,保持1米距离,“一医一患一诊室”就诊。 (四)提倡“预约就诊”,可通过“健康淄博公众号”、医院官网、电话(4259987)、支付宝预约等方式预约就诊,特殊群体可通过分诊台现场排号。 (五)门诊开放时间7:30-12:00,13:30-17:30。 (六)就诊期间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流行病史调查,任何人员不得隐瞒病情及流行病史,若有故意隐瞒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发热门诊就诊须知 (一)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 1、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 2、发病前14天内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史; 4、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 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5、聚集性发病(14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 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二)发热门诊24小时接诊。 (三)根据山东省医疗机构发热患者管理规定,所有发热患者一律进行筛查、核酸检测、留观等全封闭管理,未出具核酸结果前擅自离开或拒诊者,医院相关部门将拨打“110”,维护就医秩序。 三、住院患者须知 (一)所有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24小时出入管控,谢绝探视,避免人员聚集; (二)除急危重症患者外,提倡预约住院,建议在计划住院日期前到门诊就诊,持医生开具的住院证明到住院部1“住院服务中心”,进行患者与陪护人员核酸采样并办理住院预约,待核酸结果阴性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三)住院过程中,每位住院患者限1名陪护,陪护人员在住院期间尽量不出病区,确需外出时请凭陪护证进出,患者和陪护人员按照病区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陪护保持固定,需要更换时应有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办理陪护证,患者和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 (四)在院期间,请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配合体温筛查。 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须知 (一)核酸采样点选择 1、“愿检尽检”采集点: (1)地点:淄博市第一医院办公区(原卫校)办公楼前。 (2)工作时间:8:00-12:00,13:30-17:30。 (3)服务对象:自愿检测人员。 2、“应检尽检”采集点: (1)地点:住院部2楼前。 (2)工作时间:7:00-11:30,13:30-17:00。 (3)服务对象:门诊就诊无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者、本院工作人员。 3、发热患者及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境外)和接触史人员,请到院内发热门诊进行核酸采样。 4、住院病人和陪人(急症除外),入院时在住院部1号楼“住院服务中心”进行核酸采样,工作时间:7:45-12:00,13:30-17:30。 5、住院过程中及出院前,均在所在病房进行核酸采样。 (二)非住院患者需要核酸检测报告单时,请到原卫校门口104室打印。 (三)需要英文版核酸报告时,请到门诊三楼检验科办理。(上午检测者当日17:00打印,下午检测者次日8:00打印) 疫情期间为确保您及家人安全,请积极配合医院的防疫工作,淄博市第一医院将尽我们所能努力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