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便民服务项目及各类证明办理说明

发布日期:2022-09-26 浏览量: 8319次

   一、便民服务

  (一)我院在一楼大厅设立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包括:

    1.预检分诊:就诊咨询、健康宣教、用药指导、测量血压、跌倒评估。

    2.导医服务:对老、弱、残、无陪人的患者,根据需求由工作人员陪同就诊。

    3.老年人就诊服务处:负责引导老年患者在门诊进行就诊、检查/验、取药、交费。

    4.便民服务:配备担架车、轮椅、针线包、印台、胶水、纸张、笔、花镜、助听器、雨伞等便民服务设施。

    5.盖章退费:诊断证明、病假证明、死亡证明审核、登记、盖章。

    6.麻醉专用病历管理。

    7.投诉接待。

    8.失物招领。

    9.志愿者服务。

   10.儿科就诊区设有母婴哺乳室。

 

二、证明办理

(一)诊断证明管理:

1、办理时间:730-12001330-1730

2、办理地点: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

3、相关要求:

    (1)门、急诊诊断证明:在我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由主治及以上级别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出具诊断证明,并在病历上记录。患者或家属持门、急诊就诊病历,到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审核。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的证明,以及用于伤害、交通事故特殊诊断证明,应持患者门、急诊病历、患者身份证原件来院办理,如他人代办,除提供患者身份证明的证件,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门、急诊休息证明:在我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由接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出具休息证明,并在病历上记录。门诊休息证明原则上不能补开,若因实际需要时,必须由相应部门出具介绍信,并在介绍信上注明补开起止日期,门诊部签署意见后相关科室医师出具,并在病历上做好记录。

    (3)死亡证明:接诊医生(主管医生)从医学诊断证明系统为患者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并记录在病历上。患者家属或代办人持门、急诊病历、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到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

(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1、办理时间:周一~周五8:00-120013:30-17:30

2、办理地点:门诊三楼338室。

 




 




(三)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流程(根据临床诊治需要而定)

淄博市第一医院就诊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