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保政策明白纸

发布日期:2023-07-24 浏览量: 6535次

一、门诊慢特病鉴定申请流程

本院住院:在淄博市第一医院住院的患者由患者住院科室负责慢特病鉴定材料的收集、初审及报送,住院科室每月将患者鉴定材料报送医院医保科进行集中审核、鉴定。鉴定通过后的患者于次月中旬前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门诊一楼106室慢特病窗口签约。

外院住院:在其他医院住院患者来我院办理慢特病时,需提供两年内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患者持病历复印件及社保卡、身份证,到医院门诊一楼106室慢性病管理窗口进申请。

未住院:未住院患者需提供近两年内二级以上医院连续治疗门诊就诊病历资料,包括检查化验报告单、诊断证明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患者持资料到医院门诊一楼106室慢特病管理窗口进申请。

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医保类型

起付线(元)

报销比例

职工

1000

在职70%;退休80%

居民

500

60%

注:

1.一个年度内,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开计算。

2.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报销比例:居民60%,在职职工75%,退休职工85%。

3.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报销比例居民为60%。

4.严重精神障碍(包含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6钟疾病)患者取消门诊慢性病起付线。严重精神障碍参保居民在门诊慢性病签约医疗机构治疗,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

二、慢特病报销流程

1.淄博市慢特病报销流程

目前已实现自助机、窗口、检查化验各环节的多方式报销。

常规取药报销流程:持慢性病专用卡及社保卡慢特病门诊就诊       报销+取药

专科复检报销流程: 持慢性病专用卡及社保卡专科复诊       检查       取药

       报销(106室窗口)

2.省内、跨省慢特病患者

报销流程:首先到门诊106室7号窗口进行慢特病签约,再到门诊收费处进行慢特病专用卡充值后再就诊,就诊结束到门诊106室报销结算。

二、门诊统筹报销流程(仅限职工医保)

第一步,持健康淄博二维码或本人社保卡到科室就诊(无需签约);

第二步,在门诊检查、化验、取药各环节扫码或刷卡后即时报销结算;

第三部,取药,就诊完毕。

备注:就诊费用须当日即时报销;报销后自负部分,自动扣除医保卡个人账户金额;医保卡无余额时,可选择微信、支付宝、现金充值方式进行支付。

★省内、跨省门诊统筹患者

报销流程:应先到门诊收费处进行医保卡激活,并进行充值后就诊,就诊结束后,到门诊106室进行报销。

淄博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标准

医疗机构

起付线(元)

报销比例(%)

封顶线(元)

在职

退休

一级及以下(含门诊、社区、村卫生室、定点药店)

50

80%

85%

在职:3500元/年
退休:4500元/年
(对超过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16万)以上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补助资金支付,支付限额为1000元)

二级

500

70%

75%

三级

700

60%

65%

注:一个年度内,各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累计计算,门诊统筹起付线与住院起付线及门诊慢性病起付线均分开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