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9-20 浏览量: 2445次
淄博市第一医院网站(http://www.zbdyyy.com/)是我院在互联网上建立的对外发布信息的官方渠道。为了加强对医院网站的管理,保证其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网站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医院最新动态,展示医院发展成果,服务民众医疗需求,传播医疗健康信息,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宣传科是医院网站的第一责任科室,负责网站建设和技术保障、网络管理、授权科室及网络管理员的培训、确保网站安全运行。
三、相关责任科室的网站管理员负责本科室信息的收集、编辑、上传、更新;交互式栏目的责任科室(预约挂号、医院信箱)限时受理回复情况。各科室应强化宣传意识,积极支持网站建设,及时提供、上传相关信息。
四、网站信息发布的程序
(一)网站公告、医院新闻:各科室提供相关稿件内容,宣传科审核,宣传科网上发布。各科室独立授权栏目:各科室撰写稿件,科室负责人审核,科室网站管理员上传发布。
(二)涉及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及热点敏感问题的信息,须经分管院领导或院长、党委书记审定签发(重大新闻发布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程处理)。
五、信息更新的时限要求
(一)医院网站管理员要每天浏览网站,各项活动稿件在三天之内上传发布,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二)预约挂号、体检预约、就医指南等栏目,要保证每天分时段查看、及时处理栏目信息。
六、网站信息安全管理
(一)各责任科室为网站提供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安全的保密要求和医院的密规章,确保信息安全;严禁涉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上网。
(二)网站信息和相应的服务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确保信息的严肃性、公信性、责任性。
(三)各责任科室确定的网站信息员应相对固定,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应及时上报医院宣传科备案。
(四)医院网站不得与非法网站、商业性网站建立超级链接,不得从事与网站身份不相符的任何活动。